展會日期 | 2023-04-26 至 2026-04-10 ![]() |
展出城市 | 廣州市 |
展出地址 | 廣州市天河區華港商務大廈 |
展館名稱 | 廣州駿伯 |
主辦單位 | 廣州駿伯 |
展會日期 | 2023-04-26 至 2026-04-10 ![]() |
展出城市 | 廣州市 |
展出地址 | 廣州市天河區華港商務大廈 |
展館名稱 | 廣州駿伯 |
主辦單位 | 廣州駿伯 |
選擇駿伯梅州、河源分公司的理由:
20年人事外包、勞務派遣經驗,成立75+家分公司,操作網點300多個城市
提供(社保、公積金、工資、勞動合同、勞務派遣、勞動糾紛管理等服務)
HR用工案例探討:能否等員工試用期滿再簽勞動合同?
小彭近日應聘到一家運輸公司。公司表示,雖然小彭由于對運輸路線、工作流程不熟悉,缺乏經驗,但公司覺得小彭肯吃苦,也愿意學,所以打算給他3個月的試用期,試用期間不簽合同,工資為5000元/月,試用期滿再確定是否錄用簽合同。公司的做法有問題嗎?
能否等員工試用期滿再簽勞動合同?
——答:當然是不可以的。
雙方建立勞動關系,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,如雙方約定了試用期,該試用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。
案例中公司僅與小彭約定試用期,并表示試用期滿再決定是否錄用和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,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。
那可以訂立試用期合同嗎?
——不可以。
沒有所謂單獨的試用期合同一說哦.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九條規定,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,試用期是不成立的,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。
托管社保、公積金業務、代簽勞務合同、發放工資扣個稅,勞務派遣中介。
處理五險待遇:勞動糾紛處理、報銷生育津貼、處理申報、養老轉移等等。
業務聯系:駿伯黃生 手機+V 183 1944 4741 辦公QQ:2628459114
汕頭/潮州參保公司:廣州駿伯人力集團(廣州總蔀、汕頭、潮州)分公司
駿伯集團地址: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140號華港商務大廈東塔8樓
簡介:廣州駿伯人力集團2003年3月成立, 人力外包代理20年行業經驗!成立自有75+家分公司(廣東省內27個分公司) ,交300多個城市外包業務服務!公司擁有100多個服務團隊,服務數十萬人員外包業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