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住宿條件準三星級”、“住當地最好的農家樂酒店”……市民出門旅游前,一些旅行社給他們提供的宣傳單上寫著“炒作”,但也只是當他們其實玩的是自己認識到所謂的“準三星”,連“方便”都可以在走廊的公廁里解決;“最好的農家酒店”是一家中大型酒店,但位置偏僻,出行購物不方便。
新頒布的《規范》規定,廣告用語不得含糊不清。 “準X星”、“相當于X星”、“豪華旅行”、“當地最好的XX”、“全包”、“半包”、“旅行社責任險”等模糊敘述。
相關人士解釋得很好,像“全包價”或“半包價”,旅途中可能會有小費、觀看表演等自費項目,但旅行社卻沒有注明,讓旅客覺得“這次旅行就這么多了”。 “錢太多”容易引發糾紛。 而“送旅行社責任險”更是荒唐。 由于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旅行社必須投保的強制保險,因此被保險人就是旅行社。 一旦旅途中發生車禍,保險公司將對旅行社進行賠償; 在旅行社推薦下,您可以自愿購買意外傷害保險。 如果發生車禍,保險公司會對乘客進行賠償。
文件齊全,有效期三年
《規范》規定,旅行社應當健全并保存完整的業務檔案,做到一團一檔。 檔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,包括旅游協議、行程計劃、雙方傳真確認書、與酒店、景區簽訂的合同、旅行社租車出行合同、接待計劃、游客反饋表、導游總結等。
有關人士解釋,一旦旅客投訴旅行社的服務,此類材料是最基本的材料。
據悉,旅行社開展經營活動時,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《旅行社營業執照》、《旅行社分支機構備案登記證》、《旅行社服務網絡備案登記證》 ; 法人安全生產崗位職責、富陽市旅行社誠信服務公約; 導游人員從事導游活動應當持證上崗,文明執業; 商店接待服務人員應統一佩戴公司標識等。
據相關人士透露,違反上述規定的,將按照《旅行社規則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。 (褚繼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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